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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15日,“金融与证券”专业小组举办《金融カジノエックスの出金方法行业实务与法律实务交流》。本次培训讲师是本所实习律师朱军阳,此前他曾在国家信息中心、民生银行总行、恒丰银行总行、申万宏源证券等金融行业从事对公和投资银行业务。
首先,朱律师简单介绍了近年来金融カジノエックスの出金方法行业的基本情况:金融カジノエックスの出金方法行业资产总量不高,结构层次分明,包括千亿级金租公司、资产规模居 300 亿元至 1000 亿元的中型公司, 以及 300 亿元以下的小型公司。千亿级金租公司包括工银カジノエックスの出金方法、交银カジノエックスの出金方法、国银金租、民生金租、招银金租、建信金租、 兴业金租等。金融カジノエックスの出金方法公司的定位主要是为企业提供债权融 资,这是由金融カジノエックスの出金方法公司的资金来源性质决定的。根据《金 融カジノエックスの出金方法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 2014 年第 3 号)第 四条之规定,“适用于融资カジノエックスの出金方法交易的カジノエックスの出金方法物为固定资产, 银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由于カジノエックスの出金方法项目期限较长,少则 3 年(如工程机械设备カジノエックスの出金方法),长则 10 年(如飞机、船舶カジノエックスの出金方法),因此金融カジノエックスの出金方法业务具有显著的“盈利当期性和风险滞 后性”特征。在交流中,朱律师还提到,目前有些金融カジノエックスの出金方法 公司开始探索投租联动业务,但有合规风险。
其次,朱律师介绍了金融カジノエックスの出金方法行业的实务情况:包括金融䢞行业的义务流程、カジノエックスの出金方法产品设计、租前尽职调查、合同审核及租中放款、租后管理及可能采取的司法措施、破产重整、金融职务类犯罪等。最后,朱律师结合金融カジノエックスの出金方法的法律 案件和大家进行了分享和法律实务交流。